原标题:贵州: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动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贵州: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动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七个规范性文件促金融保险创新与健康发展
新闻发布会现场一角
11月1日上午10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向媒体介绍今年以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单独或与贵州小银监局、贵州省保监局联合出台七个规范性文件促进金融保险创新和健康有序发展情况。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贵州省银监局局长郭武平、贵州省保监局副局长兼纪委书记黄海晖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段建桦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黔云主持。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黔云主持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贵州高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担保物权实现特别程序的适用指南》、《关于审理银行卡纠纷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关于涉金融类纠纷案件中利率的认定及诉讼保全若干问题的意见》;与贵州银监局联合出台了《借款纠纷案件中诉讼保全保函担保会议纪要》、《金融纠纷案件联动机制会议纪要》、《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对存款账户进行诉讼保全的会议纪要》;与贵州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的会议纪要》。这些规范性文件注重脱虚就实,引导资金合法有序流向实体经济;鼓励金融创新,以优质的金融服务助推实体经济发展。贯彻了既便于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便于促进实体企业发展的“两便原则”,切实推动解决金融机构和企业办事难办事贵的问题。在倡导社会诚信规则,鼓励新型消费模式,维护资金交易安全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创新了保障制度,确保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和当事人债权有效实现。为化解纠纷提速增效,切实解决了实体经济运行中的梗阻问题。特别是与保监局制定的《关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的会议纪要》,在全国高级法院层面,在系统性、规范性方面属于首创。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段建桦
保障经济新常态、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法治工程,上述规范性文件是贵州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银监局、贵州省保监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长效机制的具体体现,也是整合资源、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有益尝试。
贵州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在发布会上指出,法院和银监局、保监局的合作,最主要的就是要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及有效性。法院需要做的就是服务于经济,服务于当事人。在服务过程中,希望当事人和企业选择更加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法院鼓励支持实现对当事人的有效保护,把依法解决纠纷变成社会主要的选择。
贵州省银监局局长郭武平
贵州省银监局局长郭武平介绍,贵州省银监局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障了金融债权安全,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破自身职能格局,开创了区域性银法合作的新机制,对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保障金融债权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贵州省保监局副局长兼纪委书记黄海晖
贵州省保监局副局长兼纪委书记黄海晖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涵义及优势进行了阐释。他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保护,防范化解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对接各级人民法院,稳步有序推进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工作。(苟敬萍)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