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广西10月24日电(通讯员 何家银 同晓志)一个经联社出纳,三年内挪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赌博等违法活动,涉案金额达278732.01元,竟无人知晓。近日,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了原横县陶圩镇福旺村委硬叶经联社出纳李某。
2007年3月份,李某经村民大会选举,当选为横县陶圩镇福旺村委硬叶经联社出纳。当选之后,李某以其个人名义分别在横县陶圩信用社、陶圩邮政储蓄所、农行陶圩营业所开设了三个折卡合一的账户,用来存放经联社的集体资金。这些银行存折和银行卡平时由李某负责管理和使用。2010年3月份,经联社换届选举李某落选,不再担任经联社出纳。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上一届经联社的财务进行了清查。清查结果显示2007年3月至2010年3月期间经联社资金应结余278732.01元。财务清查工作结束后,经联社多次要求李某尽快办理结余资金移交手续。李某均以财务尚未整理为由拒不移交。2010年3月16日在经联社干部追问下,李某才说出经联社的结余款已被其挪作他用,现在已经无钱移交的实情。经联社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李某在担任经联社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经联社资金用于个人营利、赌博等非法活动,涉案金额高达278732.01元。截止目前,李某尚有236732.01元未能归还经联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