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流行“潜规则”一词。查阅辞书典籍,却无标准解释。简单理解起来,好像就是上不得台面但又让人不得不遵循的一种规则。它与按照党和国家政策、制度、规定等显规则办事是完全相反的。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绝大多数事情是按显规则去办的,但潜规则的确存在。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按照潜规则去说话办事,许多事就能顺利办成,按照规定办事反而难以成功。
对普通的人来说,很多情况下我们无力与社会、与现实抗衡。在社会资源相对有限,社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使自己的生活、工作环境好一点,为了实现人生理想,人们往往要按照“潜规则”来行事。保持清高,甚至敢于向见不得人的潜规则叫板,反而很可能会遭遇失败和痛苦,有时还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潜规则既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又导致人心里失衡,还削弱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害莫大焉。其一旦蔓延开来,极难根治,为害久远。
党和政府为遏制潜规则问题做出了努力。5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这个思路不仅适用于干部工作,同样也是遏制社会各个领域潜规则的有效途径。
潜规则盛行在很大程度上与人为因素有关,与权力的介入有关。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的着眼点应该放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上。对于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出现一个人说了算,打通一个关节就能使潜规则运行的环节和部位,必须实行必要的分权,加快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对于文件上、会议上定下来的显规则,执行机关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监督机关必须严格监督,防止“变通”、“走样”,为潜规则运行留下可乘之机。对于稀缺资源、有限岗位、工程承揽等容易受到“潜规则”操控的领域,必须尽可能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权利无法染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去配置,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潜规则运行必须经过“暗箱操作”、“幕后交易”才能完成,因此遏制潜规则必须突出阳光操作这个重点。公共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让社会和群众知晓,提高党和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完善接受监督的各项制度,对于公众的质疑必须积极回应,对于公民和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必须高度负责地予以答复。把权力运行、公共管理、服务公众的各个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让潜规则无藏身之处。( 杨 越 中共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纪委 )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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