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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腐败案异地审理成惯例 内蒙原副主席北京受审

发布时间:2011-12-07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北京晚报  字体大小[ ]

  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在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案,这意味着刘卓志将在北京受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省部级高官腐败案跨省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

  刘卓志今年58岁,他于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负责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他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林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扶贫开发办公室等部门。

资料图:刘卓志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正在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涉嫌受贿案,这意味着刘卓志将在北京受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省部级高官腐败案跨省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

  刘卓志今年58岁,他于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负责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他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林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扶贫开发办公室等部门。

  去年12月15日,刘卓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12月23日,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今年1月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北京通报,刘卓志案正在立案调查。当日,刘卓志的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被免。1月14日,其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今年7月份,中纪委通报称,中纪委对刘卓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卓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和礼金。刘卓志的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纪委、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刘卓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了解到,刘卓志从2001年8月起,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盟长,后又担任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2008年升任自治区副主席。其在锡盟掌权8年,涉嫌犯罪的问题也集中在这8年。在刘卓志被抓前,他在锡盟任职时的两位副手和两位得力部下,相继被查办。

  其中,锡盟原副书记蔚小平任职期间受贿近900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无期徒刑。今年1月,锡盟原副书记白志明被“双开”,其涉嫌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占用公物、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等。去年11月6日,锡盟锡林浩特原市委书记牛志美被“双规”。

  今年8月29日,锡林郭勒盟召开全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廉政教育大会,集中通报刘卓志、白志明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自治区领导指出,刘卓志、白志明包括之前查处的蔚小平案件,违纪违法人员职务高,违纪金额数量巨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干扰了锡盟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有消息称,锡盟煤炭资源丰富,适合大规模露天开采。刘卓志在任期间,大力发展能源产业,而能源产业的无序发展,也为官员提供了很多权力寻租机会。刘卓志等人的落马,和煤炭产业脱不开关系。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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