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家鸣)3月20日,备受公众关注的长治招考公务员舞弊案在长治市郊区法院开庭审理,首批5名被告被提起公诉。包括媒体记者、法律界人士在内的100多人在现场进行了旁听,长达10多个小时的审理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在长治市郊区检察院宣读的起诉书中,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递补宋江明参加体检的考生贾美玉的父亲贾志红、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和原检验师杨文芳分别被检察机关以受贿、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受贿、玩忽职守;行贿;滥用职权提起公诉。
2011年8月11日,长治市公考中报考环保局科员职位的吉林大学硕士宋江明第一次体检结果为“不合格”。时任长治市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赵波经人转告贾志红,其女儿贾美玉有可能递补。8月17日复检后,宋江明的体检表上原本显示为“合格”,在赵波与韩玉梅商量后,指使杨文芳在前面写上了“不”,并篡改了两次体检报告单中的部分数据,宋江明因此被淘汰。此外,赵波还收受过贾志红一张内有10万元的银行卡,并在取至仅剩一元时,将卡丢弃。担任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吉新瑞也先后收受贾志红提供的现金1.7万元。
从8时30分到21时,除了中午短暂的休息,长达10多个小时的审理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赵波犯罪事实的定性与量刑、吉新瑞是否能给予减轻量刑,以及贾志红是否有主动交代行贿情节等展开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赵波的代理律师认为,赵波受贿额度应在10万元以下,而非10万元,对此公诉人认为,被遗弃的卡中所剩的一元钱,赵波是可以支配的,只是鉴于程序的复杂而放弃。对于吉新瑞代理律师所主张的,其在多年的公务员管理岗位中做出了杰出贡献,可考虑从轻判决,公诉人认为功不可抵过,更不能因此枉法。
公众传媒摘编:张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