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图为庭审现场。
2011年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5月18日,该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文字来源:新华网)
厦门远华走私案始末:
1994年 赖昌星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
1999年8月 潜逃加拿大
2000年7月 申请难民身分
2002年6月 首次被拒难民申请
2002年7月 向联邦法院上诉
2004年2月 上诉失败
2005年初 向最高法院上诉
2005年8月 终审驳回难民申请
2006年6月 申请暂缓遣返
2011年7月 乘机回国,被警方逮捕
2012年2月 涉嫌走私行贿被公诉
2012年4月6日 赖昌星案开审
2012年5月18日 赖昌星案宣判,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5月28日 十天上诉期限届满,赖昌星未上诉,判决生效。
法治网摘编: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