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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高考

发布时间:2012-07-23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随迁子女多在公办校接受教育

  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2015将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进城务工人员通过多种方式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基本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减负

  在“十二五”期间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大对违反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惩处力度。建立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的责任制度。建立各种教辅材料和课外补习班的管理制度,鼓励家长、社区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到2015年,基本实现中小学生全面减负的目标。

  推动各地制定异地高考办法

  规划提出,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权利。健全输入地政府负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需求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建立覆盖本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信息服务与监管网络。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中小学校长从一线选拔

  “十二五”期间,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标准。改进高等学校主要领导选拔任用与管理、培训制度,努力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资格制度。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要具备丰富的教学(保教)经验,一般从教学一线选拔任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校长选任范围。

  鼓励第三方参与教育绩效评价

  规划还指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建立教育绩效评价制度。鼓励社会、家长、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教育绩效评价。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加大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教师考核评价中的比重,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多元评价办法。

  非全日制研究生试行一年多考

  对于“十二五”期间高考改革的目标和方式,规划的表述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说基本一致。

  开展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免费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

  健全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非全日制研究生试行一年多次资格考试、培养单位自主录取的制度。

  另外,规划还表示,到2015年全年来华留学人员达到36万人次,逐步扩大政府来华奖学金规模,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优秀学生。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推动汉语国际地位提升。

监督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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