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县的王先生在县城一家电动汽车销售店试驾时,不小心将车撞到了墙上,导致车辆受损严重。经销商要求王先生全额赔偿损失,但王先生认为,试驾时经销商没有指派人员在旁边指导,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被撞坏的电动汽车
事 发:男子无证试车撞上墙壁
王先生妻子刘女士告诉记者,12日上午,她和丈夫来到吉安县某电动汽车专卖店看车,打算购买一辆电动汽车,售价为4.8万元。看了一会儿后,他们就想上车试驾体验一下。因为刘女士有驾照,其丈夫没有,开始时就由她去试驾。由于驾驶技术不好,加上车速太快,她开了一下就不敢开了。 王先生看到这种情况后,就说让他来试试。当时店员没人出来阻止,也没有派人坐在旁边指导。王先生上车后倒车,忘记了踩刹车,之后就直接撞到门边的墙壁上了。
14日,记者采访时看到,大门已经被修复,但地面上还能看到几道深深的轮胎痕迹。在车库一角落,记者见到了被撞坏的电动汽车,该车前挡风玻璃和右车门都损坏严重。
经销商:试驾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出事后,经销商要求王先生将这辆电动汽车要么买走,要么赔偿2.5万元维修费。刘女士表示,经销商要她赔2.5万元钱不能接受,但该车维修了多少费用,她愿意出。
记者联系上经销商负责人陈先生。陈先生表示,他们不是无缘无故地讹诈,这是厂家的价钱,没有赚一分钱利润。而且试驾也是王先生自己上去的,他应该负全部责任。
对于陈姓负责人的说法,王先生认为,虽然自己要负主要责任,但当时汽车专卖店允许没有驾照的他试车也有过错。因为他们一进店时就跟老板娘说了,王先生没有驾照。但是,对方没有阻止他试驾,而且王先生试驾时,经销商也没有派陪驾人员。
律师:试驾者应负主责,经销商也有过错
随后,记者采访了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乐熙军律师。他告诉记者,虽然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试驾这一块作出明确的要求,但是很多正规的汽车销售公司都会有严格的内部管理规定,都会要求审核试驾人的驾驶证,签订试驾意外条约,并派工作人员指导试驾等。
此案中,经销商明知王先生没有驾照,却仍让对方试驾,显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购车人没有驾驶证,仍要驾驶车辆,其过错和责任是主要的。
据了解,目前,事件双方正在对此事进行协商解决。
■信息日报记者彭晓华 文/图
中国律师在线网摘编:欧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