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7月29日电(张钦、郭孟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克勤最近领到中卫市检察院发出的两份橙色预警通知书。这两张“橙牌”预警:他分管的反贪等部门存在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如不及早消除隐患,有可能“出事”。
中卫市检察院为防范检察干警“不出事”,推出黄、橙、红三色分级预警监督防范机制。这项机制将检察院执法办案、廉政勤政细分为81个风险点,按照可能产生轻微违纪违规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分别进行三个等级的监管。
中卫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少华2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实施过程中,检察院纪检部门负责检查,而后分别向部门负责人、副检察长、检察长发出黄、橙、红三色预警通知书,同时送达责任人,对存在的执法办案、廉政勤政风险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处理。
张克勤领到的一张“橙牌”,是因为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区存在犯罪嫌疑人自残自伤的风险。
为了防止贪污、渎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残、自伤、自杀,检察院的办案区按规定应当对桌椅、墙体和门进行软体材料包装,而市检察院办案区的门却没有按要求包装。“一旦有人撞门自伤,就会出现办案安全事故。”张克勤说。
张克勤说,为此吃了“橙牌”,他服气。“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很少到办案区检查,现在我每周检查一次”。
中卫市检察院根据不同的预警等级,对责任干警的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绩效考核产生影响。截至7月29日,中卫市检察院对5名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发出黄色预警通知书,对5名责任人和3名检察院领导干部发出二级橙色预警通知书。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