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创新的历史——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侧记
习近平: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原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叶志翔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0-08-05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巨化股份董事长涉嫌受贿罪

资料图片:图为叶志翔。

……………………………………………………………………………………………………………………

  新华网杭州8月5日电(记者方列)8月4日,因涉嫌受贿罪,原浙江省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志翔及其妻子黄巨英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53岁的叶志翔曾先后任巨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至2009年,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叶志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余万元、港币7万元。其中,黄巨英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9万多元。

  检察机关认为,叶志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黄巨英或单独接受他人请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发后,叶志翔、黄巨英退出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5210元、港币78730元。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